来医院的路上,她已经看过了贺汉渚提供的和案件有关的各种记录。

    死者是在两天前的下午死亡。

    根据傅家人的证词,准确时间,是下午五点到六点之间。

    五点左右,傅家有下人远远看见他从书房里出来。

    六点,负责给猎犬定时喂食的下人进入犬房,发现尸体。

    也就是说,在水里浸泡最多不会超过一个小时,加上是冬天,气温很低,现在尸体的外观除了尸斑,变化不大。

    莱恩先生昨天的第一次尸检,主要目的是验证死者在死前有没有喝酒,是落水前死亡,还是在水中溺亡。

    他给出了他的判断:喝了酒,醉酒状态,死于落水之后。

    现在,因为傅太太的坚持,苏雪至这趟二检的主要目的和第一次也差不多,也是为了查证,死者在死亡之前的酒精摄入状况。

    就像英国人说的,血液里检出高浓度的乙醇,只有两种可能。

    第一种,自主摄入。

    第二种,通过静脉注射,进入血液循环。

    她先检查了一遍可能注射的位置,头部、肘正中、手腕、手背、足背、踝、最后连脚底静脉,也仔细地检查着。

    见她重复自己昨天的步骤,莱恩说:“年轻人,这些位置我都看过了,如果有针孔,是不可能逃过我的眼睛的。”

    确实没有可疑的针孔。

    苏雪至没说话,让助手帮助,张开死者眼皮,取容器刺入眼球,抽取玻璃体。

    当尸体腐败,体内产生的酒精会影响到血中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

    或者,另一种情况,遇到防腐处理后的尸体。

    这两种情况下,为了得到相对更准确的检测结果,有另一种办法,那就是用眼球玻璃体来代替血液进行检测。

    玻璃体的酒精浓度变化,通常会比血中含量要迟滞一到二小时左右。法医可以通过玻璃体的结果,来了解死者死亡前一到两小时内的酒精摄入状况,并据此来判断死亡当时的血中酒精浓度。

    见她从死者的眼睛里抽取物质,莱恩看着,皱了皱眉:“年轻人,你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