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便等同于有了软肋,越是弥足深陷,越是不敢想象失去她的日子,情不自禁地要将她禁锢在自己的身旁。

    喜欢是自大张狂、随心所欲,只因无所谓拥有与否,爱却注定拥有疯狂的占有欲,不容许任何人、任何事夺走心尖上的珍宝。

    “兴许是年岁逐渐大了的缘故,我越发觉得……”聂铮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半晌,定定地颔首凝视着符行衣的眼眸,“你爱自由、爱自我、爱自己,甚于爱我千百倍。”

    仿佛一盆冷水浇在了头上,符行衣顷刻间僵住了身子,脸上的笑意荡然无存。

    “我……”

    她艰难地开口,然而连一句囫囵的解释都说不出来,手指也微微蜷缩着攥紧了册子,红唇隐隐发白。

    聂铮一针见血,说得半分没错。

    对他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符行衣根本说不清楚,只觉得很开心、很轻松,在一起的每一天都无比高兴,然而若是没有了他,也无甚大碍。

    她素来没有没了谁便不能活的想法,话本里才子佳人的故事绝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为情生、为情死,爱得连自己是谁都忘了,不是只有傻缺才会做出这种事吗?

    女人无论何时都要将疼爱自己放在首位,至于男人,不过是用于给生活调味的佐料——她一贯秉持着如此理念。

    可是对于将一颗炙热真心捧到面前的聂铮而言,若是给他轻描淡写的一句“可有可无”……未免过于令人寒心了。

    “我倒也想像寻常的姑娘那样,自然而然地依赖、被照养、将自己交给信任之人保护,”符行衣咧嘴一笑,耸了耸肩,道:“只可惜,如今的我做不到。”

    即便昔日身为镇国将军独女,能理所应当地享受无条件的宠爱,她也没让爹娘瞎操心。

    那两口子大多时候懒得管她,平常只顾着夫妻恩爱,而把孩子视为碍事绊脚的肉团子,索性将人撵到练功房里去砍木桩,任一个小女娃跟野草似的疯长。

    被人欺负了,便自己准备好金疮药,照葫芦画瓢地还回去;

    想做任何危险的事,便自己保护自己,不指望任何人出面救场。

    习惯了靠自己,不去依赖旁人。

    跟爱不爱的没关系,只是单纯习惯了这种生活方式而已。

    符行衣故作嬉皮笑脸:“若想将我变成那样,奉劝你尽早放弃吧,小、王、爷~”

    聂铮居高临下地睨了她一眼,兀的用骨节分明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