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对持续到晚上十点钟,宾主尽欢,非常圆满。

    转过天来,在项南的恳求下,潘妮带着莱纳德、霍华德到梅西百货,狠狠地扫了一回货。

    原来,尽管有项南帮忙做僚机,替他们牵线搭桥,但因为莱纳德、霍华德都不擅长泡妞,所以最终还是没牵手成功。

    也因此他们决定接受项南的建议,好好地改变一下自己的形象。

    霍华德剪去了瓜皮头,改为了小背头,再穿上西装打上领带,又是一位帅气的雅痞。

    莱纳德摘掉了框架眼镜,改为戴隐形眼镜,不再穿套头衫,而改穿皮夹克,这让他显得酷了许多,不再是一身的书呆气。

    “哇哦,这真是我么,酷!”莱纳德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满意的道。

    “我认为还是我更酷一些。”霍华德理了理领带,得意洋洋地道。

    项南见他们变装成功,也不禁笑着点点头。

    其实,像莱纳德、霍华德都很适合走雅痞风。

    他们才高八斗、学富五车。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在气质这方面,他们其实都很优秀。

    只不过因为他们是书呆,从小到大总是被欺负、被羞辱,所以他们普遍缺乏自信,畏畏缩缩、唯唯诺诺,即便有十分人才,也只能显出一分。

    如今在项南的诱导,潘妮的鼓励之下,两人成功变装,登时就有种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的感觉。

    “如果你们昨天就这么打扮,那就不至于空手而归了。”潘妮替他们感到遗憾道。

    听她这么说,莱纳德、霍华德都不免神色一暗。

    “别担心,潘妮还有很多朋友,以后再慢慢介绍嘛。”项南见状,连忙安慰道。

    潘妮点了点头。

    “如果是以前的你们,我是真不敢再介绍了。”她笑道,“不过现在嘛,我倒是愿意撮合。”

    “耶!”听她这么说,莱纳德、霍华德又都高兴起来。

    ……

    星期一,项南回校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