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轻雪非常赞同叶子峰的分析,就是在米国,实质性反收购案例也比较少,如果在二级市场上实施反收购,一、是第一大股东必须具有绝对实力。二、是第一大股东持有股份数量,距绝对控股数量差距不大。而象这种优质公司,在市场上,对其发起收购的可能性很小。更多的是对其参股,进行财务投资。

    象延中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才占总股本的16.8%,距安全系数较高的控股比列30%,还差近14%。如果这14%的股份在二级市场上与收购方抢筹,延中股份的股价绝对不是现在这个价格,那资金成本将非常高昂。更何况延中股份根本不具备这个实力。

    在米国,面对这种敌意收购,更多的是实施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是米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在1982年提出来的。它的正式名称是“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1985年米国特拉华法院判决其合法化,从此毒丸计划在米国证券市场开始盛行。

    毒丸计划就是当一个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尤其在当收购方收购的股份已经达到10%—20%时,公司控股股东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目的就是让收购方手中的股票份额得到稀释,同时也增加了收购成本,从而让收购方无法达到控股的目的。

    骆轻雪在米国念书的时候,就研究过克朗?兹拉巴公司与戈德史密斯的收购案,当时,克朗?兹拉巴公司为了抵御收购,制定了一套三重毒丸计划:一是压低股息;二是宣布新股东没有选举权;三是宣布公司高管离职,公司必须支付离职工资及退休金。

    在克朗?兹拉巴公司的毒丸计划前面,戈德史密斯选择了明修栈道,暗踱陈仓的策略,最终才获得对公司控股权。

    “难道他们会实施毒丸计划?”骆轻雪对这种可能提出置疑。

    “绝对不会。前些时间大家都在大讨论,企业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如果延中股份实施毒丸计划,它在稀释收购方的股票份额的同时,也会稀释国资委的股票份额,这样就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这敏感的时期,就算延中股份想实施毒丸计划,它的上级主管部门都不会同意。”叶子峰非常肯定地说。

    “那他们会采取什么措施?”骆轻雪有的点好奇。

    “首先延中股份会虚张声势,这叫输阵不输势。再寻找宝安股份在收购过程中的瑕疵,然后揪住这些瑕疵不放。甚至要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样,给宝安股份、市场和管理层持续施加压力。最后管理层不得不出面干预,处理这件事情。这应该是延中股份后续的手筋”.叶子峰分析道。

    “收购程序的瑕疵?”

    “对,宝安股份在收购上一定存在瑕疵。今天他们才公告,通过宝安沪市分公司在二级市场增持延中股份到达了5%。这应该只是表面上的,暗地里他们不知道已经增持了多少?这从延中股份连续上涨11天和每天的高换手率来看,他们至少已经增持了10—12%左右的股份了。但他们却没有公告。但愿他们这些增持帐户,不是关联的帐户。如果都是通过行为一致人进行增持,超过了5%的股份而没有公告,这就是瑕疵。这样就会被延中股份死死揪住不放,宝安股份就失去了后续手段。”叶子峰说。

    事情和叶子峰分析的如出一辙。

    第二天,延中股份因刊登公告,停牌半天。公告称,宝安股份旗下的子公司沪市宝安、华东保健、宝灵电子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延中股份479万股,占延中股份总数的15.89%。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已非常接近延中股份第一大股东数量。只要宝安股份还在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就会轻松超过原有的第一大股东,而成为延中股份的控股股东。

    “出问题了,这已经不是瑕疵了,而是问题。程序出了问题!”当叶子峰看到宝安股份的增持公告,就知道事情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

    “奇怪了,难道杜经理他们没有和宝安股份协调好?”骆轻雪也很纳闷,这是一个很低级的错误,通过三家全资子公司增持一家上市公司股份到了15.89%才公告,这是一个多大的错误?对于珺安证券投资部人员来讲,这是一个完全不应该发生的事实。

    其实,叶子峰和骆轻雪都误会杜经理和珺安证券投资部门了,他们实行的战略就是利用宝安股份通过二级市场收购延中股份的契机,实现叶子峰提出来的“制造热点,围魏救赵,有序撤离。”的方案。他们与宝安股份也只是咨询的关系,只对这种收购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最终的收购方案和细节都是宝安股份自己制订和实施。

    对于杜经理来讲,宝安股份在二级市场上收购延中股份的计划,只是自己想瞌睡的时候,送过来的枕头而已。他的终极目的就是让珺安证券从那无望的护盘行动中体面的退出。所以,在外界看似热闹的宝延收购大战,只不过是一个摆在台面上的局中局罢了。

    “如果这样的话,延中股份一定会抓住这个程序上的问题不放。那宝安股份入主延中股份管理层的难度将大幅增加。”叶子峰想不明白的事情也就不多想,他只梳理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